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准备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7 17:40点击:


各系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持续推进我校一流课程建设,提前做好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不少于2个课时)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每门课程只能从“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上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2.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只能参与申报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申报课程名称、所有团队主要成员及学期信息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信息完全一致,并须提交教务系统中的课程开设信息截图(虚拟仿真实验课程除外)。

二、注意事项

1.回避已获奖课程组。已经被认定获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及课程组,不能更换类型再次申报(获奖成员参与,同样存在一定潜在风险);

2.错开扎堆课程领域。请仔细查阅往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附件2),合理规划申报课程,尽可能错开已获批课程数量较多的领域、类别和课程;

3.严格审查申报资格。教学周期原则上应满足2学年的要求(同1学年2学期存在审核风险),成员、课程信息应与教务系统完全一致,试题、答案、成绩等材料务必准确完整;

4.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拟申报的课程要提前总结建设经验、整合资源成果、突出特色优势,准备各项附件材料(教学日历、教案、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软件著作权及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等),特别是要提前录制课堂实录视频

5.完成名课建设任务。“名课程”立项是一流课程培育、申报的重要基础,请对照建设任务开展工作,学校将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情况作为结项最重要的指标。

三、工作安排

目前教育部尚未发布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通知,拟申报的课程参考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申报说明进行预申报。

请各单位根据课程建设基础,参考全国已获批课程情况(避免扎堆),合理规划申报课程,后续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本次需要提交材料包括:

1.《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见附件3,包含学院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课程的评价意见;学院分党委对课程内容政治审查、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师德师风的评价意见等);

2.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3-申报书)中的教学设计样例说明(仅线下、混合及社会实践课程提供);

3.最近两学期的学生在线学习数据(仅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课程提供);

4.《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1月29日前提交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其中,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材料提交至实践教学中心。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往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3.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我院本科教务办

 

2023年11月17日